为避免鉴定工作受主观意识的影响和医疗专家个人认识的局限及学术观点的分歧,劳动能力鉴定以专家组的形式进行工作,在专家内部意见不能统一的时候,按多数专家的意见,因此专家组人数的设置为奇数。专家组由3至5名相关专家组成,鉴定意见要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的诊断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护理依赖程度,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